第七百一十一章 条款-《重生之叱咤乐坛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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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叶梓的交待他当然不可能拒绝,但是他完全可以敷衍怠工啊。所以张磊和谢云找过去的时候他就只是当成一次朋友聚会,签约的事情提了一句之后,其它事情便一概推掉。

    想明白这一节,叶梓还有什么好说的呢?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好吧,这些事情我来跟你们说吧。”叶梓苦笑着说道。

    就这一会儿叶梓就已经想明白了,在这些事情上崔正光是帮不了自己的,还是只能自己来。等到紫光公司开始运作之后,最重要的这个制作总监暂时也只能由自己来亲自担任,等到今后寻觅到合适的人选再交出去。好在这一次叶梓的胃口也不大,他只是想把张磊、谢云和曾纯这几个朋友签过来,就算是别人来担任制作总监,按照这几个家伙的心思叶梓肯定也是逃不过去的。反正无论如何都是要自己出力,那就不如自己来吧。

    只是……这样一来,时间上可就更紧张了!

    叶梓再次苦笑着摇了摇头,开口说道:“我们的打算是这样的,这一次趁着我的专辑在华夏大陆正式发行,我们紫光公司也将正式开始作为一家唱片公司运营起来。目前公司只有我一个签约歌手,这肯定是不够的,所以我和崔正光商量了一下,决定再签几个歌手进来,张磊、老谢,你们和曾纯是我们这一次的首选目标。”

    “这就是基本的情况。”

    “小叶子,这些我们已经知道了,大头都跟我们说了。

    ”谢云道。

    “好,那我继续说下去。”叶梓再次分了一圈烟,点着吸了几口:“签约条款我先简单跟你们说一下,具体的细节等你们跟文慧娱乐签定了经纪合约之后,我们三方坐下来好好商量。”

    任何具体的条款都还没说,仅仅叶梓给出的这个态度就已经相当诚恳了。要知道张磊和谢云都完全没有跟任何唱片公司谈判的底气,哪怕是紫光公司这样还未正式上路的唱片公司,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应该跟叶梓谈些什么。如果不是出于朋友关系的考虑,叶梓完全可以先跟他们先把合约签订下来,随后再去跟文慧娱乐谈判,那样的话紫光公司将占据绝对的上风。

    但是正因为是朋友,叶梓宁可让他们签订了经纪合约之后再来商谈签约的事情。虽然这样的顺序对调之后,紫光公司并不见得就一定会吃亏,但是多花时间和精力那是肯定的。

    这只是一件小事,但是正常的顺序就是应该先签订经纪合约,再来商谈跟唱片公司签约的事情。国际乐坛、国际歌坛都公认经纪合约要比唱片公司合约重要得多,很多歌手身上没有唱片公司的合约,但是经纪合约那是肯定有必然有的。只要拿到一份出色的经纪合约,拥有一个优秀的经纪人,寻找一家为自己制作唱片的合适唱片公司并不是什么难事。这些事情张磊他们现在不懂并不意味着以后一直不懂,叶梓并不想失去这两个朋友。签署的合约是一种混合合约,里面就包含了经纪合约,比如陈义臣那种,这就不在刚才说的里面。但是歌手的知名度达到一定程度之后,可以单独签署经纪合约,比如梅姐的唱片合约在花星,经纪合约就在陈太手里。到了这种时候,歌手跟唱片公司之间更多的就是一种合作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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