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三十九章 比试-《大明混世王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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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作为县学的教谕,县学的主心骨,秦厉昂首挺胸,很有领导的派头。一袭淡青色长衫,头戴前高后底的官帽,一脸平静的站在众人面前。

    虽然当官的时间很短,但秦厉身上却是散发出一股威严,气场很大。

    秦厉的一双虎眼很是柔和的扫视一下众人,轻咳一下,说道,“本官今日召集大家,是要和大家演示一下这铅笔的使用。你们来县学读书也有一阵子了,大家已相互熟悉,不知你们当中写字最快的当属何人?”

    秦厉说话的声音很和缓,没有怒气。

    那些读书人旋即叽叽喳喳的交头接耳,最后众人将目光都落在赵文华身上。

    说来赵文华虽以前和秦厉有很多过节,但自从来县学读书,倒是老实本分,而且读书很是用心,好像真有悔过自新的迹象。秦厉虽心下十分厌恶他,但见他并不惹是生非,不寻衅滋事,也便像忘记了以前的过节一样,对他和其他学生没有什么区别。

    毕竟这赵文华虽生性狡诈,以前是仗势欺人,想和秦厉过不去。但最终还是被秦厉狠狠揍过了,他并没讨的任何便宜。

    赵文华站在人群中,很低调,他本不想站出来。但众人一致推举他,实在没办法,他这才一脸窘迫的走出人群,站在了秦厉身前。

    此时的赵文华低眉顺眼,一副对秦厉很是恭敬之态。轻声说道,“学生见过秦大人,说来学生不才,写字确实稍稍快一些。”

    “好!那本官就用铅笔和你用毛笔比一比写字的速度。”秦厉微笑着点头。

    “这……学生不敢。”赵文华脸上迅速掠过一丝诡谲,旋即却是一脸的惶恐。

    秦厉微笑着拍一下他的肩头,朗声说道,“赵文华,有什么不敢的?我江都县学出来的学生就是要有胆气,气冲霄汉。你只管拿出你的本事,用最快的速度写字,本官也是毫不谦让,用铅笔也要快快的写。让众人做个见证,到底是铅笔好用还是毛笔好用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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