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霍小漓的脚步越走越快,脑子也跟着越来越乱。 通往山下的路是很长的。 温筠聿开着车要走这一段路,许是也要花上20几分钟,按照霍小漓的这个速度走下去,即使是下山,怕是也要走上一个多小时。 而更该死的是,为了昨晚的应酬。 她的脚上穿着的是一双12厘米高的高跟鞋。 美是很美了,可走起路来,尤其是下坡路,那脚尖痛的简直钻心。 霍小漓每走几步路,就会停下来,坐在一旁的矮木头桩上,去按摩按摩自己的脚。 虽说也才10月份,可林子的风,却是很冷的。 分分钟将她单薄的衣裙给打个通透。 霍小漓皱着眉头,心里一遍一遍的责骂自己。 都说醉酒误事,醉酒误事。 她不光误事,还醉的眼瞎。 这一夜被谁睡不好,偏偏是温筠聿! 霍小漓越想越烦,干脆将高跟鞋脱掉,提在手里,自己光着脚踩着微微硌脚的石子路,往山下去了。 也不知道走出去了多远,霍小漓的脚底渐渐的也摩出了水泡。 穿鞋子疼,不穿更疼了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