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七章 最终一战-《万世书仙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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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那一支瑶瑶姐亲手帮他做的猪毛笔。

    凭他的感觉判断,黄俊明身上的书气跟李清泉相差不了多少,而最后被李清泉打败,应该是输在了招式、还有气势和心态上面。

    他,无论如何不能重蹈黄俊明的覆辙。

    李清泉就那样面带微笑地看着对面的张阵,这个他最终一战的对手。

    那个刚刚迎着他的目光点头微笑的少年。

    李清泉手上拿着的也是一支普通的紫毫笔。

    之所以不将身上的文宝拿出来,是因为他有十足的把握,在这书气比试上,凭他的修为,没有一个人能够打败他。

    所以,夺魁,一支普通毛笔足矣。

    “我叫张阵,请李书友指教。”

    “李清泉,请张书友指教!”

    一瞬间,风云骤起。

    笔锋转,策动云烟落纸。

    狂舞着,满台凌厉。

    横竖撇捺,漫卷成书气。

    惊涛中,谁在运笔?

    我自在挥毫,酣畅淋漓。

    泼浓墨,去疾书,

    挥洒一片云天雨地。

    云再黑,风再吼,不能让我变色搁笔,无所畏惧。

    任满天的气浪纵横,也要奋笔不放弃!

    一开始,张阵倚仗着身上书气比李清泉稍强,竟然隐隐占得上风;可是交手没几招,就又被李清泉给压了下去。

    李清泉凭借的是书写的纯熟。

    面对着几乎跟自己书气相当,而书写的熟练程度又在自己之上这样的对手,张阵不再保留,当即决定动用边塞诗。

    笔未动,书气已先自汹涌。

    “挽弓……”

    张阵凝神挥毫。

    “当挽强!”

    笔落,一股强劲的书气喷涌成了一只青色利箭,势携风雷射向李清泉。

    李清泉依然面带微笑,在张阵奋笔疾书的时候,同一时间从容运笔,挥洒自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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