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六章-《锦堂春慢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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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们只知道宁沐和徐景升在朝中有些龃龉,却不大知道这内里的深层原因。

    如琳一直没有声,尽量让自己保持镇定。

    很快第一轮比试就有了结果。男子组由辰王爷亲自宣布头名并当场念出了他的诗作,竟然是宁绍!

    身边的朋友们马上恭喜他打趣他,宁绍青涩的小脸上难得染上了些喜意。

    他是这一刻的焦点,在场的所有的目光都在看他,包括徐妙。

    徐景升自然知道宁绍是谁,宁沐和薛如琳的嫡长子,薛锦的外孙,本来这个孩子是不应该来到这个世上的!当年他最完美的设想是如琳嫁给了自己,为自己生儿育女,他赢得了薛锦最高的赞誉和信任,处处高宁沐一头。

    宁沐!一个泥腿子出身的破落户儿子,凭什么和他比?他的父亲是当时的三品大元,即便他是母亲早丧,处处不受重视的嫡子,他也是高贵的。

    初时年纪还小,宁沐还未有什么锋芒,他可以与他做个好兄弟,直到后来,他的光芒日益绽放,隐隐有和他并驾齐驱之势。

    终于,他确认了!薛锦信任宁沐甚于他!

    他徐景升才是他的大弟子,还是他的外甥!他处处呵护薛如琳,薛如琳一颗芳心也早就挂在他身上,这是薛府每个人都知道的事实,他却一定要棒打鸳鸯把她嫁给当时还什么都不是的宁沐!

    破落户出身!乞丐般寄生在薛家的宁沐!凭什么!

    每每碰到这些回忆,即使是城府再深,已修炼至今的他仍是不能保持平静。这嫉恨是经年的慢性毒药,不但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稀释反而沁入了骨血,非死不休。

    眼前的这个宁绍,虽长得和薛如琳更相似,还是能从轮廓上看出宁沐的影子,身姿端正,才华横溢,倒像个世家公子。这就是他最讨厌的,明明他们宁家的人出身如尘土般低微,却偏偏长了个贵族般的皮囊和头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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